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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国资委发文,为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加强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国资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外部董事配套制度的通知》。 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次发布的配套制度包含6个文件,是对去年发布的《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进一步完善。 该支撑体系基于外部董事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突出了对外部董事绩效过程的监督和绩效效果的评价,提出了多维度评价与日常评价相结合的外部董事评价方法,并规定了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结果的应用。围绕专职外部董事的工作条件、选任程序、权利义务、管理评价、解聘与退出等核心内容,对涉及的管理事项进行分类、归类、延伸和细化。规范外部董事工作报告的内容、时间和方式,规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准则,确定外部董事薪酬和绩效待遇,实现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动态”管理。 据报道,外部董事一般是指不是公司员工或股权方的董事会成员。配套制度突出“四专”,即“专职”、“专业”、“专管”、“专责”,有利于激发外部董事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对我省外部董事的科学、高效、规范履职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常)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配套制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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