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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线索调查处理》。据悉,审计署定期跟踪了解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线索的查处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34起违法违规事件,其中山西3起。详情如下:

1.山西省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吴忠禹涉嫌违规,导致财政资金被接管

审计发现,2013年,吴忠多知道祁县天顺肉牛专业合作社多次申报,但仍违规批准,导致45万元财政资金被提取。2016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调查。2017年8月,祁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吴忠多行政记过处分。

2.山西省交通厅两个挂靠企业涉嫌因外资管理不力导致国有权益流失

审计发现,山西省交通厅所属太旧高速公路公司和交通信息通信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国有投资600万元面临亏损风险。2015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山西省交通厅调查。2017年2月,山西省交通厅党组对7名责任人给予警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

3.山西省太原市沙沟社区居委会涉嫌非法使用项目资金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5年,太原市沙沟社区居委会在“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中违规支出600多万元(审计期间返还450万元)。2017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太原市纪委调查。2017年8月,太原市万柏林区纪委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韩瑞琪)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国家审计署通报山西3个违法违纪问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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