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55字,读完约2分钟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通知》(安委会办公室〔2018〕5号)精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旨在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2018年3月至12月,开展全省煤矿专项行动。 【/h/】全省共有10个省级指导小组,根据南、北文规定,负责本地区市级和省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的集团层面专项行动监管 监督是围绕“六大类”的重点内容进行的 【/h/】一、煤矿上级公司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监督监督指令的执行;二是煤矿的正常生产建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覆盖所有管理层次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是否得到有效实施;采掘衔接、生产布局(水平、采区和工作面数量)、主要生产系统、生产计划、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三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拒不执行监督检查指令继续生产建设、停而不全、偷工减料、以整顿为名非法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批准整改的煤矿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内容、时限、标准和入井人数 四是纳入当年解决产能过剩计划的煤矿是否明确规定了各采掘工作面、各采区、各水平、全矿井的关闭时间;是否制定了撤出设备的具体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没有以回撤设备的名义非法组织生产 五、托管煤矿受托人的安全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委托方和委托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是否存在非整体托管或非法分包 第六,长期关闭或“僵尸”煤矿 是否落实由我司值班或检查的责任;是否采取停止或限制供电、停止火工品供应等强制措施;是否存在擅自恢复维修、生产和施工的情况 【/h/】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监督实施,确保整改到位;如果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体系不可靠,重大灾害防控不到位,要强制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涉嫌超水平跨境生产建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部门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开展依法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地址:http://www.sxbeiying.com//sxms/14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