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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全省公安交警纪律作风动员部署会传来消息,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了《公路交通警察中队规范执勤执法十二条规定》。 条例主要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交通警察中队,其中明确规定辅警在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协助执法活动,不得单独上路执法。公路中队的警察辅警在路上执勤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不间断地记录整个过程。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根据违法事实固定证据,做出相应的处罚;没有证据不得处罚。 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发现涉嫌吸毒驾驶的,应当立即移交当地公安禁毒部门;在查处毒品驾驶时,必须与当地公安禁毒部门共同执法,经大队领导同意,对货车的五种违法行为(安全设施不全、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喷加码、违反禁行标志和说明、零部件不全包括拖车零部件)进行处罚。(杨经理·王喜·柯宇)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国省县乡公路交警执法没有证据不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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