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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在接到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文件》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5月下旬启动了对“散污”企业整改、监管问题整改、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等工作的“回望”。,做到全面调查不留死角,依法查处发现的问题,督促清理整改到位。 根据要求,太原市将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分散污染”企业进行复检,对2017年发现的“分散污染”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防止“分散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在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化监管期间,实施监管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要求,将重新调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的完成情况。对“回头看”和“分散污染”企业的重新调查将在太原市政府官方网站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管”栏目中公布。“回顾”活动将持续到6月30日。 生态环境部将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包括太原在内的“2+26”城市进行监管,对“分散污染”企业整改、监管问题整改、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等进行抽查。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在“回望”检查中,发现符合量化问责要求的“无组织污染”企业未被彻底查处、复活或新增“无组织污染”企业等。,并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统计;对于《回顾》中检查发现的监管问题未整改到位,2017年查处的“散污”企业未完成清理整改的问题,将考虑“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问题,按照《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的要求,及时启动符合量化问责条件的区域。(程)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太原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展开“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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