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十条政策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医卫专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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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来自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的消息。为鼓励全省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和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十项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和就业的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统一参加湖北省疫情防控支持的定点医院、定点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疾病控制机构等在湖北省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适用倾斜政策。
根据通知,在职称评审中,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优先申报和参与评审。疫情防控期间的品德、能力和表现是申报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形成的专题报告可享受备选论文。外语和疫情防控继续教育学分没有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验视为基层工作经验。晋升高级职称,免考一次预评专业考试。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聘任副高级职称满3年的,可根据其能力、业绩和贡献由相应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任职满3年的,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其能力、业绩、贡献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受到市(厅)级党政机关表彰或奖励的个人,可提前2年申报和评审高级职称;获得县(区)级党政机关表彰或记功奖的个人,可提前1年申报评定高级职称。
在岗位聘用方面,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量内,优先聘用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获得奖励和奖励的个人将在当前职位上晋升一级,寿命可缩短一年;获得过绩优奖的个人,会在目前的岗位上晋升到更高的级别,寿命可以缩短2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绩优奖励的个人,可在所聘岗位当前级别内晋升至最高级别岗位(二级岗位除外);如果获得更高级别的职称,可以直接录用,不受岗位结构比例和所在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在聘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时,聘用期限可缩短3年。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社会团体、卫生保健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第一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方式,认真做好人员认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待遇落实工作,凝聚广大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强大力量,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高建华)
标题:[要闻]十条政策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医卫专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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