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分区分级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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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消息来自山西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准确分区分级政策的通知》精神,我们协调配合了当前新冠肺炎防治肺炎疫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省肺炎疫情低风险和中风险的划分,开展县级日常监管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h/】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要求各市县农业和农村部门高度重视,针对区级监管执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同时,建立区级监督执法周报制度。各市及时汇总所辖县(市、区)区级监管执法情况表,每周三下午发放带证统计表(3月11日第一次报告)。提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局,直至疫情解除 【/h/】低风险县(市、区)【/h/】在人身保护的前提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应恢复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巡查检查、执法检查等正常的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的质量安全风险点,结合当地风险隐患和生产实际,建立风险环节重点风险产品和隐患清单,积极开展检查和巡查,实现地方“菜篮子”产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覆盖。 要充分发挥乡镇监督站的作用,组织快速检查筛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风险 同时,在监督抽查、县乡快速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要对证书制度的执行情况、证书/追溯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质量安全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加养殖和养殖生产。主体指导用药安全,督促其严格禁止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剂,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停药期规定。 一旦发现问题,要密切关注,直到整改到位。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在中等风险县(市、区)【/h/】在人身保护的前提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因地制宜,不同乡镇、村庄采取不同方式加强监管执法,充分发挥乡镇监督站的作用 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按照低风险地区监管要求,积极开展巡查和快速巡查,排查当地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潜在风险,加强安全用药指导 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互联网internet plus)的培训模式,引导种植养殖生产者安全用药,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分配代码发放证书(生产主体生成并发放食用农产品证书/溯源证书,散户发放证书) 高风险县(市、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继续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通过市场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掌握质量安全状况,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连续性 通过微信、视频、农村高音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并动员种植、养殖生产单位参加国内质量安全在线培训 通过微信、电话等。“点对点”指导种植、养殖生产单位安全用药,掌握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以及指定编码和发证的相关要求 (孟)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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