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政府安委办:“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和事故统计范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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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全省建立零事故单位标准和事故统计范围(试行)》,进一步推进全省建立零事故单位。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从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责任制、风险管控、隐患整治、会议制度、信息报告、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等9个方面,规定了“五到位、两健全、一落实、一及时”的创建标准。
“五到位”包括组织领导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和考核奖惩到位。“两个健全、一个落实、一个及时”是指管理组织健全、责任制度健全、会议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及时。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明确指出,“零事故”造成本单位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各类道路交通非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村民(居民)自建或修缮房屋、洞穴、储藏室等。、各类火灾事故、各类森林草原火灾引起的野外火灾、燃(煤)气泄漏和爆炸事故、非法生产、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因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高处坠落、物体坠落、中毒、窒息、溺水、触电等其他死亡事故,应纳入本单位事故统计范围。(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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