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加强农村“煤改气”工程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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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煤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煤制气工程建设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农村煤制气工程各方及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煤制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确定“煤制气”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农村“煤制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程序。农村“煤制气”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张建文)
标题:[要闻]山西加强农村“煤改气”工程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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