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本篇文章633字,读完约2分钟
8月27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组发来消息。根据监测调查数据,2018年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增速比全省农村居民平均水平高3.6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四大收入全面提高 【/h/】上半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802元,比上年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46.1%,仍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人均净营业收入752元,比上年增长5.0% 人均房产净收入57元,比上年增长2.3% 人均净转移收入1300元,比上年增长25.0%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扶贫工作,特别是深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关注最困难的地方,瞄准最困难的群体,扭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全省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农民转移收入的增长 第二,全省经济稳定好转,工资收入增加 今年以来,煤炭、焦炭、钢铁等主导产品价格持续上涨,保持在较高水平,促进了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各种企业效益持续上升,就业需求增加,工资水平提高 第三,山西确立了特色农业扶贫的总体目标 全省贫困县建立了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体系,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上半年,农民通过出售绿豆和谷物等小谷物、中草药和畜产品增加了收入 四是农产品价格回升,非农经营活跃,农民经营收入稳步增长 (汪秀娟) 部门
标题:[要闻]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