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中部六省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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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11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20元和12.0%。
上半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802元,比上年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46.1%,仍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人均净营业收入752元,比上年增长5.0%。人均房产净收入57元,比上年增长2.3%。人均净转移收入1300元,比上年增长25.0%。
从中部六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看,我省排名中部六省第一,比河南(10.9%)高1.1个百分点,安徽(10.9%)高1.1个百分点,湖南(10.9%)高1.1个百分点, 江西(10.5%)提高1.5个百分点,湖北(10.3%)提高1个百分点从周边五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来看,我省在周边五省中排名第一,比河南(10.9%)高1.1个百分点,陕西(10.5%)高1.5个百分点,内蒙古(10.7%)高1.3个百分点,河北(10.1%)高1.9个百分点。 (徐晶晶)
标题:[要闻]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中部六省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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