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纪委监委通报一批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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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晚,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一批政法系统干部违法违规情况。
●省公安厅副厅长级干部王立军受党考察一年,被撤职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军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王立军违反工作纪律,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隐瞒案件相关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立军同志一年缓刑、撤职、降级为科员级,并调离公安机关。
●原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司研究员张同生受到党的严厉处分,并减少了他的退休福利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原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司研究员张同生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张同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当履行监管职责,允许犯人长期违反监狱规定,不遵守监狱规则;为罪犯家属探监提供不正当便利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同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李小涛被开除党籍、开除党籍
日前,经批准,太原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小涛同志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李小涛违反政治纪律,成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干涉司法活动,接受他人请求说情问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李小涛同志在党内的职务,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委员会主任赵金虎被开除党籍、开除党籍
日前,经批准,太原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院长赵金虎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赵金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审理减刑案件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赵金虎同志的党内职务,降为正职非领导职务。
●太原第一监狱原党委书记、政委胡蓉受到党的严惩,并降低了退休待遇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太原市第一监狱原党委书记、政委胡蓉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胡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严格控制罪犯保外就医和减刑,违规办理罪犯休假手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胡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
●太原第二监狱侦查人员杨受党的检查一年后被开除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太原市第二监狱调研员杨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当履行职责,忽视对罪犯的监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同志一年缓刑考验,并免去其副研究员职务。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原主任陈运杰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并降低了他的退休福利
日前,经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原主任陈运杰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陈运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查处汾阳监狱违规行为,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运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
●晋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冯金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党籍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晋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冯金生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冯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当履行职责,非法安排会见犯人的;明知罪犯不符合减刑条件,对其减刑建议未提出异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冯金生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并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曲沃监狱党委副书记阎晓明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副书记康晓明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康晓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知犯人减刑后不到两年,又不符合减刑条件,仍按他人安排启动减刑程序,为犯人提供帮助,使其获得违反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康晓明同志在党内的职务,降为科长。
●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国铭被开除党籍、开除党籍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区长李国铭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李国铭违反了廉洁奉公的纪律,接受了犯人的礼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罪犯给予特殊照顾,对其违反监狱法规的行为不予制止、查处和忽视,并为其提供获得奖励和减刑的帮助,严重扰乱正常监管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李国铭同志的党内职务,没收其纪律处分收入。
●曲沃监狱党委委员、监狱副所长谢奇峰,受党检查一年,被开除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区长谢奇峰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谢启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犯人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当,多次帮助服刑人员获得奖励和减刑,扰乱正常监管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谢启枫同志一年缓刑、撤职、降级为书记员,并没收其纪律处分收入。
●临猗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庆元受党检查一年,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临汾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庆元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李庆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将财物委托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从而帮助犯人违反法律法规减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庆元同志一年缓刑、撤职、降级为书记,并没收其纪律处分收入。
●阜阳监狱原副研究员王长庆受到党的严惩,并降低了他的退休福利
日前,经批准,省司法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对汾阳监狱第五监区原负责人王长庆同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王长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正当履行职责,未能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未能采取有效的稳定控制措施。结果犯人无故殴打他人,不公平对待,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长庆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张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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