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省环保督察组向临汾长治阳泉晋城四市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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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2日至8月2日,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进驻临汾、长治、阳泉、晋城,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望”,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从9月28日至9月30日,督学分别到四个市进行通报。
检查人员认为,自中央和省环保检查员以来,四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查山西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环保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了政治地位。在中央环保督察员和省级环保督察员的帮助下,围绕环境质量的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的环境保护一直很艰难,结合环保督察员的整改任务,积极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检查人员指出,尽管四市不懈努力,检查人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产业结构存在偏差,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薄弱,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临汾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责任还没有夯实;发展改革、信访、住房建设、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整改中未履行职责,整改推广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整改的问题。长治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市、县党委、政府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立场上存在差距;房建、国土、煤炭、信商等相关部门环保责任不到位,存在被动应对、敷衍塞责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主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阳泉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党政同责、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国土、房建、水务等少数市级部门职责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改推广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整改现象。晋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和政府对“五位一体”综合发展战略没有充分认识,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理念落后;市政府有关部门缺位,整改工作不到位;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不落实,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检查人员要求,四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防御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我省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年度行动计划,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坚决完成二级检查人员和本“回望”检查人员的整改任务。四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方案。(程)
标题:[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省环保督察组向临汾长治阳泉晋城四市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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