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15日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门诊大额疾病用药管理
本篇文章547字,读完约1分钟
新成立的山西省医保局出台了医保惠民的新政策。11月15日起,山西17种抗癌药物纳入医保门诊大型疾病用药管理,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作为首批报销申请人,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焦先生和职工医保参保患者杨先生的相关信息已分别上传至系统审批。其中焦先生已完成首次药品采购结算,药品采购19200元,报销9600元。
近日,山西省医保局发布新设后的1号文件《关于将17种抗癌药物纳入医保门诊大型疾病药品管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1月15日起,将17种抗癌药物纳入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大型疾病(门诊慢性病)药品管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全省统一实施。同时,文件规定了17种抗癌药的支付比例和办理标准。
据悉,太原市17种抗癌药物报销政策实施进展顺利。太原医保中心同时将17种新型抗癌药物纳入系统目录,完成了目录扩展调整,并按规定系统设置了药品病种管理、支付范围和报销比例。正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参保患者享受新型抗癌药物的报销待遇。
纳入门诊大规模疾病管理范围的17种抗癌药为:阿扎胞苷、尼洛替尼、培美曲塞、伊布替尼、西妥昔单抗、利戈非尼、阿法替尼、安洛替尼、奥昔替尼、克唑替尼、塞来替尼、阿昔替尼、培唑帕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沙佐米(高建华)
标题:[要闻]15日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门诊大额疾病用药管理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