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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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本实现了对遗嘱执行人主要财产形态及相关信息的“一键查控”。11月28日,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困难”工作的报告。报告称,截至10月,全省法院办案网络管控系统已与全国3900家银行联网,实现了银行存款网上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网上查询和控制的内容已经扩展到覆盖全国范围内的执行人的工商、房地产、车辆、证券、金融理财产品、网络资金等16大类25项信息。
“执行难”是指判决、裁定、仲裁裁决等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但故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导致案件未及时全部执行。2016年以来,省高院同步采取多项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执行工作整体质量和规范性明显提高。今年1-10月,审结案件同比增长41.8%,未结案件同比下降43.2%,执行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2个百分点,成为全国第一方阵。结案平均时间从去年的237天/件缩短到今年的128天/件,同比下降46%。办案质量效率指数和全国排名明显提高。
报告称,自2016年以来,省级法院已拘留3894人,限制98人出境,罚款158人,移交581起涉嫌拒绝犯罪的案件。目前,已经宣布了150起拒绝犯罪案件。省高院还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建立“金立信”不可信执行人曝光平台。全省共向15.99万名执行人下达消费限制令,17.59万名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推至“信用山西”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惩戒。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仍面临市县工作发展不平衡、“骨伤案”协同集中实施不到位、财产评估拍卖处置缓慢、联合惩戒机制有效落地等不足。对此,省高院将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执行管理、建设强大执行队伍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硬仗。(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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