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卫生健康行业将建诚信管理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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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省卫健委发布《加强卫生保健行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卫生保健行业重点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努力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行业信用管理评价体系。信用状况好的会受到诚信的共同鼓励,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会受到共同惩罚。
根据规划,到2019年底,要初步建立信用信息收集、评估、应用、奖惩、管理等基本体系。,加快信用信息网站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地将行业信用信息推送至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根据工作需要实现动态更新。到2020年底,要建立卫生保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信用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失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全面,全省卫生保健行业诚信水平将显著提高。
对此,《方案》要求各级相关部门重点落实政府诚信、机构诚信、人员诚信和管理运行机制。
在政府诚信建设中,要落实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安排,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将公务员个人报告、诚信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务员诚信记录应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在医疗卫生机构的信用建设中,需要将信用管理体系的结果与医生定期考核、医疗机构校准、医院等级评定、评估评估、项目资金等联系起来。,并给予减少监督检查次数、优先评价和评价、重点帮助值得信赖的人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应采取严格审批、加大监管执法频率、通报其他相关部门等惩戒措施。同时,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承诺为民办实事作为评价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承诺考核制度。
对于医疗卫生工作者,以公民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载体,将包括不良记录在内的个人诚信信息纳入档案统一管理。同时,将医务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与晋升、岗位聘用、首诊评价、绩效分配等相联系,逐步探索人员信用报告在招聘、职称评审、首诊评价等各项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应用。
在信用管理的运行机制上,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信用信息库,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要动态更新。同时,建立了医护人员诚信评价指标标准,对医护人员的医德进行了综合评价。对良好的信用状况实行共同守信激励。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重大失信行为的披露、曝光和举报制度,推进黑名单信息应用,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联合处罚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实施联合处罚。(林雪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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