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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个税减免“红包”如何领?

来源:山西时报网作者:欧阳珍更新时间:2020-11-18 19:00:01 阅读:

本篇文章6107字,读完约15分钟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已取得“综合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纳税人,除基本扣除5000元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可根据条件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税费改革红利已全部释放。

根据特殊附加扣除的有关政策,从1月1日起,纳税人可根据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特殊附加扣除。其中,除2019年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扣除,且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扣除一项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或借助税务机关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扣除比例。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代扣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扣缴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扣缴税款时,将纳税人当月的工资、薪金的累计所得,扣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费用、累计特别扣除额、累计特别附加扣除额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代扣代缴税款,再扣除累计减免税和代扣代缴税款,余额即为当期代扣代缴税款。余额为负数的,暂不退税。当纳税年度结束后余额仍为负数时,由纳税人按年度结算缴纳综合收益,多退少缴。

[要闻]个税减免“红包”如何领?

对于老老少少的上班族来说,买房还贷,税收政策是实实在在的实惠!山西晚报算了一笔账。李岳在省会的一个单位工作,月薪16000元。他是独生子。一个孩子在上小学,他的父母已经60多岁了。他用贷款买了一套房。从2018年10月1日起,按照每月5000元的基本成本扣除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应缴纳税款890元。根据现行税法,扣除5000元费用后,李岳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养老2000元、住房贷款1000元的特殊扣除。经计算,李岳每月应纳税额减少到490元。

[要闻]个税减免“红包”如何领?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实名认证,了解最新政策和功能,方便使用和操作。您可以根据您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选择扣缴义务人办理特殊附加扣除。如果当月收集相关资料为时已晚,可在当年次月收集资料后补充抵扣,也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结算期间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办理退税。

权威解释

如何拆除减税“红包”?答案在这里!

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六项特别附加扣除政策。如何拆除这个减税“红包”?材料交给谁申报,中间怎么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负责人给出了权威回答。

儿童教育(每月1000元)

1.孩子教育费的特别附加费怎么扣,扣完费还需要保留数据吗?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教育)。已满3周岁且在进入小学之前正在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也可按每个儿童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规定,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填写配偶和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子女目前的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子女的就学情况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的扣除分配比例。如果在国内留学,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无需保留信息以备日后参考。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证明材料。

[要闻]个税减免“红包”如何领?

2.推演主体是谁?孩子的范围是什么?

儿童教育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的主体是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和养父母。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它还包括未成年但受自己监护的非儿童。

3.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款?

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即一人每月1000元,也可以双方各扣除50%的扣除标准,即一人每月500元。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4.孩子教育的扣款分配被选中后可以改变吗?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由一方扣除或双方平均分摊,选择扣除方式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月400元扣除。同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的继续教育可由受教育者或其父母根据子女教育程度扣除,但同一教育事项,不能重复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

根据规定,对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进一步教育,采用凭证信息扣除的方法。纳税人取得证书后,应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税号、证件号码等资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和预缴阶段予以扣除。也可以在年末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通过结算和支付享受抵扣。

4.继续教育有什么特殊的附加扣除方法?

对于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基于学籍信息的扣分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税号、学籍、考试记录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预缴过程中扣除,也可以在年末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通过最终结算享受抵扣。

5、纳税人因病、因某种原因等原因,而学生继续保留休学期,以及教学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以及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的连续计算。

6.没有证书的利息培训费可以扣除吗?

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限制了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以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计入税前扣除范围。

7.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需要申报吗?

终止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当将有关变化告知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

重疾医疗(最高8万元)

1.重疾医疗特殊附加扣除的扣除方法是什么?重疾医疗的特殊附加扣除是什么时候扣除的?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患重大疾病的,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即自费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年度最终结算时,可以在8万元的实际金额内扣除。为大病医疗扣款设定扣款金额上限,在限额内采取实事求是的扣款方式。从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最终结算时扣除。

2.纳税人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另行扣除。

3.夫妻双方都有大病医疗费,应该从男方身上扣除。扣费限额是16万吗?

夫妻双方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向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4.纳税人父母大病医疗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目前,纳税人的父母不包括在大病医疗扣除范围内。

5.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特别附加抵扣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在日常看病时,应注意保留与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的账单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日后参考。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上一年度的医疗费用。纳税人在年度结算缴纳时填写相关资料申请退税。纳税人应保留与医疗服务收费有关的账单副本,以供日后参考。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或其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本人或其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贷款实际发生利息的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款,最高扣款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抵扣。

3.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特别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抵扣。实际上,纳税人可以咨询放贷银行。

4.如果结婚前夫妻双方都买了第一套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款?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的第一套住房贷款,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人按100%的扣除标准扣除,也可由夫妻双方分别按50%的扣除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年内不得改变。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可以是父母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住房贷款利息特别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可以是纳税人本人、配偶一方或夫妻双方。

房屋租金(每月1500元)

1.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可按以下标准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内注册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的登记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界定的?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各直辖市行政区域、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纳税人就业的地级市(地区、州、盟)。

3.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费用由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夫妻双方有相同的主要工作城市,只有一方(即承租人)可以扣除房屋租赁费用。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可以单独扣除住房租赁费用。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4.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抵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抵扣的纳税人,应通过远程税务所或电子模板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抵扣信息表》,于每月代扣代缴、预缴时发送扣缴义务人,或于年度终了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房屋所在地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类型及号码,或出租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征信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保留扣缴义务人签署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抵扣信息表》纸质副本,保留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备查。

[要闻]个税减免“红包”如何领?

5.个人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物业不一致。是否有资格扣除房屋租赁费用?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两个人合租一套房子,租金怎么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费用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所以,合租住房的个人,如果与出租人签订了规范的租赁合同,可以按照租金额度标准扣除。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1.扣养老费要满足哪些条件?

纳税人供养一个以上60周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已经死亡的60周岁以上的祖父母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独生子女纳税人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被抚养人平摊或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配。约定或者指定划拨的,应当签订书面划拨协议,指定划拨优先于约定划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的分配方法和配额。

3.应该保留哪些信息?

根据规定,享受供养老人专项扣除的纳税人应申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每月扣除金额、被供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种类和号码、与纳税人的关系;如有协办单位,应填写共享方式、协办单位名称、身份证类型及号码等信息。纳税人需要保留资料以备日后参考,包括:同意或指定用于分配的书面分配协议等。

个人所得税app:轻松注册不到5分钟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已经上线,那么居民如何注册和填报福利呢?

首先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使用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该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进行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在主页上,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抵扣申报链接出现在最突出的位置,每点击一项都会提示申报需要填写的信息,如子女的教育信息、子女和配偶的身份证号码等。在扣除“儿童特殊教育”时。

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即可开始填写专项附加抵扣信息:首先在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抵扣”;然后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其次,填写专项扣款信息;最后,填写其他信息。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

事实上,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纳税人填写个人信息和通过人脸识别可以享受的特殊附加扣除。这些特殊的附加扣除可以由单位在支付工资时或年终申报综合收入时扣除。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享受六项特殊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养老。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仅用于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住房租金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住房发生的租赁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房租和房贷只能相互选择,不能同时享受。房屋租金信息应同时填写房东信息、产权证信息、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合同保存五年备查。在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中,独生子女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非独生子女需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担。

需要提醒的是,兄弟姐妹之间要签订协议,每个兄弟姐妹要分摊1000元以上。协议需留存备查,但本协议无需报税务机关或扣缴单位。

纳税人1月份忘记填写专项附加抵扣信息的,可在2月份或以后填写,申请后可扣除其享受的专项抵扣金额。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目前税务系统已经实现了与公安、教育、房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居民在申请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时必须如实填写信息。

如果无法下载税务app,居民可以从当地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专项附加抵扣联征收表电子模板进行填写,或者从办税服务大厅获取纸质报表进行填写。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2366详细咨询。

电子和纸质信息表格可从省级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如果选择在扣缴单位申请特殊附加扣款,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格提交给扣缴单位的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选择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网页填写后推送至扣缴单位。根据规定,提前填写专项附加抵扣信息的纳税人,可以在2019年1月缴纳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抵扣,然后在扣除这部分收入和其他合法抵扣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1月份领取工资前忘记填报或填报晚了的,可以在2月份或以后月份填报,补扣享受。(徐晶晶赵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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