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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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报道,根据贫困监测调查数据,去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0元,比上年增长920元,增长12.6%,扶贫成效显著。 【/h/】去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增速高于我省农村平均水平;第二,增长率正逐季度加快 去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6%,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绝对值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比上年增长2.3%。 去年,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增速逐月加快 从收入来源来看,四大收入全面增长 去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3156元,比上年增长231元,增长7.9% 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99元,比上年增长153元,增长6.8% 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8元,比上年增长15元,增长18.3% 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纯收入2596元,比上年增长521元,增长25.1%,是四项收入中增长最快、增幅最大的 从收入构成来看,净转移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接近70%,是我省贫困地区农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 从不同地区来看,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收入迅速增加 去年,我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0元,增长15.3%,比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高2.7个百分点 (张婷)
标题:[要闻]山西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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