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将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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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从2019年起,全省各级学校将为全体在职教师建立师德师风承诺书和个人档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道德承诺、道德考核记录,每学年上报一次。
“落实师德承诺,建立师德档案,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实行严格管理、爱护、鼓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是具体措施。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教育水平过硬的高素质教师意义重大。”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贾军民说。
据了解,山西省所有从事教育教学的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以及从事行政职务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以及临时受聘于学校(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必须签订承诺书,建立师德档案。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评估,如初评、职称晋升、模考、导师遴选、出国留学等。,必须提交师德档案。
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的教师将建立山西省师德档案,由部门建立和管理,部门和学校评估,学校监督。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地方教研室、电教等机构的教师将建立《山西省中小学师德档案》,幼儿园教师将建立《山西省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学校(单位)负责建立、管理和考核档案,学校(单位)负责抽查。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何教师在年度内违反《教师法》、《教师道德承诺》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的相关禁令,无论情节轻重,都将被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本单位年度整体考核和绩效挂钩。
“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当年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中直接判定为‘不合格’,5年内禁止参加各种评价、职称晋升、模考、导师遴选、出国留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马记伟介绍说。
据悉,山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学校和幼儿园的师德档案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每学年20%。(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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