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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消息(周玉立)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养狗人只在乎自己的喜好和方便,做出很多不规范的养狗行为,给别人带来一定的影响和伤害,让人反感。10月24日,太原市人大召开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对11月1日起施行的《太原市养犬条例》进行解读。新修订的养犬条例规定了对不规范养犬行为的处罚和处理方法,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所以,如果以后遇到自私的养狗人,不要犹豫,请拿起法律武器和他打!

狗主人:不系绳子遛狗

“别怕,别怕!我家狗很尴尬。”

杀了他:绑起来!不管你好不好。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携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二)对于犬只,牵引带的长度不得超过1.2米;(3)积极避开行人,尤其是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4)立即清除狗排泄的粪便;(5)停止犬吠和攻击;(6)乘坐电梯带狗,应避开乘坐电梯高峰期;(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例规定,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无牵绳外出或者牵绳长度超过1.2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以50元罚款。

狗主人:带狗挤电梯

“来来,我们和叔叔阿姨一起坐电梯吧。”

杀了他:趴下!高峰时间狗不能坐电梯。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携带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高峰期。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一)在走廊、过道、公寓、集体宿舍等空公共场所养犬的;(二)未按照要求乘坐电梯的。

养狗人:带狗去餐馆、商店和公园

"我的孩子无人照看/需要锻炼/粘人。"

杀了他:滚!狗不能进入这些地方。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重度残疾人携带扶助犬除外: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二)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医学教育场所;(3)少年宫、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五)餐馆、旅馆和商店等经营场所;(六)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车室、候车厅等公共场所;(七)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园林、风景名胜区、动物园等公共场所;(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在规定的场所以外,管理者有权决定禁止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地方,应当标明无进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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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重大节日或大型活动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区域,暂时禁止犬只进入。临时禁入区划定后,应当予以公告,并设置禁入犬标志。

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在本居住区划定养犬活动区域。在养犬活动区域,应当设置相应的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标明区域范围、开放时间和警示事项的广告牌。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场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50元罚款。违反规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狗主人:狗随地大小便后不清理

“狗听不懂/环卫工人打扫卫生/没有工具。”

杀了他:把他带走!请做一个合格的铲官

《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不立即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乡管理部门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罚款二百元。

养犬人:饲养禁养犬种

"我的狗很温顺/不咬人。"

杀了他:送他走!或者没收。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下列烈性犬、大型犬(导盲犬、助力犬除外):(一)獒犬、雪橇犬、拳击狮子狗、本笃会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科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德犬、萨摩耶犬、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犬;(2)阿富汗猎犬、巴山猎犬、猎血猎犬、苏联牧羊犬、猎狐犬、灵缇、鹿猎犬、魏玛猎犬、波音da猎犬、贝森吉猎犬等猎犬;(3)贝灵顿梗、边境梗、牛梗、凯利蓝梗、斯塔福德郡梗等梗;(4)比特犬、牛头犬、宋石泉、大麦町犬等非运动犬;(五)其他类型犬,如土佐犬、秋田犬、雪地犬;(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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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的,应当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目录由市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违反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犬只、大型犬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以2000元罚款。

注: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来源:山西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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