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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快讯(周玉立)10月24日,太原市人大召开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新修订的《太原市养犬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据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常丹飞介绍,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太原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太原市农业和农村局等5个部门,从2020年10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一方面,我们将大力开展对非法养犬行为的整治。重点集中整治未办理养犬证、未进行年度检验和非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非法开放犬类养殖场所、非法开放犬类诊疗场所、在犬类市场外非法交易犬类、犬只外出未系狗带或者狗带长度超过1.2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场所等行为。同时,我们将增加对流浪狗的收集和捕捉。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对流浪狗、无主犬、遗弃犬、大型犬和违反规定饲养的烈性犬进行统一收集和清理。”常丹飞说道。

通过集中调控,实现“两个百分之百,两个不,一个明显减少”的目标。“百分之二百”:太原市犬类证书登记率100%,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等经营活动登记率100%;“两不”:城镇、街道等重点管理区域无大型犬或烈性犬,公共场所无违法遛狗行为;“一个明显减少”:狗伤人、扰民问题明显减少,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犬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伤害,太原市公安局开发了新的犬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正在分批组织各分局和县(市)局的手把手培训。同时,组织力量查明辖区内涉及《条例》规定职责范围的犬只情况。主要有:烈性犬、大型犬、无证犬、养犬场、重点地区犬类护理场所、犬类交易市场、犬类诊疗场所、犬类美容场所等。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热点]@太原人 快给爱犬办证!公安将开展8个月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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