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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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有效减轻医药企业负担,优化经营环境,山西省从4月1日起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 具体:国产药品注册费标准下调20%。减后每品种挂号费16120元,再挂号费14880元;我国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下调30%,下调后的注册费标准为每品种42315元,变更注册每品种16275元,续展注册每品种16275元。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补充注册申请,属于在国产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变更药品生产场所和国产药品生产企业名称的药品注册费,仍实行零收费。 同时,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内,已进入医疗器械紧急审批程序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防控产品,免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省发改委要求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使用省财政部门规定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郭)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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