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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我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现将抽检结果公布。 这一时期有23批不合格药品。具体情况如下:一是生产过程中有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个品种2个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要求(详见附件);二是两个医疗机构配制的医院制剂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三个品种三个批次;三是经营环节中有6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4个品种6个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要求(详见附件);四是11家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药品有6个品种13个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第五,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包装材料(详见附件)。本次抽样试验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公布的不合格药品进行查处,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应当继续跟踪、监督和抽检。 附件:2017年第三期《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明细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食药监局:23批次药品抽查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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