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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消息,《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人事劳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审议通过,山西省属企业人事劳动收入分配“三制”改革已经做出。重要安排 【/h/】人事制度方面,《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建立领导可上可下的契约式管理机制。 通过投资者与董事会、董事会与总经理、总经理(经理级)与内部合同的签订,建立权责统一的合同管理机制 接受目标责任,履行职责;如果不接受,就视为放弃职位,然后通过公开竞争选择承包商 加快实施完全竞争或市场化程度高的省级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鼓励现有的合格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选拔转化为职业经理人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各类管理人员 取消内部行政级别,彻底打破原有身份界限,将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实行合同管理 真正形成以岗位职责、定岗能力、岗位变动为基础的动态职级机制 【/h/】关于劳动用工制度,《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合同制用工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作用,拓宽就业渠道,最大限度降低劳动力成本,有效提高劳动效率 【/h/】鼓励企业对新员工逐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企业不再使用是否管理人事档案等因素来区分固定工、正式工和临时工,实行差别待遇 【/h/】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意见》要求企业领导的工资实行分类确定,实行差别化分配方式 合理确定省委、省政府和省SASAC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于市场选择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的薪酬分配机制,按照人才市场价格执行约定的薪酬 【/h/】如果经理实行终身制的合同管理,那么经营业绩、风险承担和薪酬激励将完全挂钩 要完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励分配制度,提高核心岗位、短工岗位和一二线员工绩效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将收入分配向脏、苦、累、险工作倾斜。同时,加大对关键人才的激励力度 【/h/】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坚持扁平化管理,严格控制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数量。经理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 严格控制员工数量是必要的。原则上,在“十三五”期间,全省七家煤炭企业将不招聘普通矿工 企业管理水平要压缩到3-4级,严禁设立5级以下的公司 意见明确,到2018年上半年,省属企业“三制”改革要迈出实质性步伐,鼓励试点先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到2020年底,通过改革,最终建立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可以上下的人事制度,员工可以进出的用工制度,收入可以增减的分配制度,有效增强企业活力和生机 (王芳) 部门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企业领导薪酬实行差异化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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