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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发布最新通知,公布山西省企业关联存款目录清单。其中,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以免收保证金或降低支付比例(金额),适度扩大银行担保的适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企业相关保证金清单包括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14种保证金。其中工资保障是明确的:在工程建设领域,以工程为单位,在施工组织计划中职工人数最高时,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三倍标准发放。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和证照;在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劳务派遣等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行业,应当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3倍支付。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行政机关新设立的企业相关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各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企业相关存款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存款和金融机构支付的保险保障资金除外)。

我省将加强监管,制止各种以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严格采取违规向企业收取存款、不按时返还存款、挪用存款等行为。,并增加曝光和问责。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存款配套管理制度,有企业存款的地区和部门将向社会公开存款的归集和归还情况;创新管理方式,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免除存款或降低支付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担保适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企业相关保证金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将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围,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公开。(张建文)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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