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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省发改委发出通知,我省决定在省级公立医院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人民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按病种(付)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疾病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的费用。按病种收(付)费的标准包括单次住院期间的所有诊疗费用,即按疾病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治疗后出院的全部诊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医用耗材等全过程发生的费用。

省级公立医院首次引进临床路径规范、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疾病(包括日间手术)100种(省级医保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本方案),按病种收取(支付)费用。凡疾病诊断和主要手术名称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取的,参保人员和自付费患者均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按病种(支付)收费实行差别价格政策,暂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制定两种价格,以促进诊疗分类和患者分诊。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指由疾病收取的价格,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王芳·徐晶晶)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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