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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以来重污染天气处理4号调度令》,要求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等地人民政府从1月26日零时至1月29日24时采取不低于橙色水平的紧急减排措施。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国家环境监测中心和省气象局相关部门协商后做出的预测,1月26日至29日,我省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pm2.5小时峰值浓度可能达到200-300 μ g/m3。根据《山西省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阳泉、长治、晋城、漳州、忻州、临汾、运城市人民政府应在1月26日零时至1月29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水平的紧急减排措施,并在1月29日之后随时根据空燃气质量的变化提高预警水平,根据环境空燃气质量的预测,继续或发布预警。 同时,各城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生产运输高峰期、施工现场停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措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肃问责。(林雪王毅)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大气办要求7市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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