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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楼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实现了从经济滑坡到陷入困境,再到强劲转型发展的重大转折。会议同意报告未来五年的总体工作安排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i总书记关于检查山西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大、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观,密切关注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经济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战略牵引作用,着力打造“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先锋队”,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我们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促质量、促效益、促动力,扎实推进预防和化解重大风险、准确脱贫治污、引导和稳定预期、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大攻坚战。

[要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克服困难,为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取得决定性胜利而奋斗。

山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

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山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关于山西省2017年省级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2018年省级和省级预算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西省2017年和2018年省级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8年省级和省级预算》,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山西省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山西省2018年省级预算草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胡苏平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和2018年的总体工作安排,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i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省人大精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着力推进“政治生态持久型”的形成,转型发展势头强劲持久。 努力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国家能源革命先锋队”,建设“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坚决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准确脱贫和污染防治工作。三大战役,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做好立法、监督、决策、任免和代表工作,切实做好,

[要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邱水平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2018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i总书记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大精神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坚持积极服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形成“政治生态持续完整、转型发展持续强劲态势”,着力打造“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先锋队”,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坚决为三大战役打好基础: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准确脱贫,防治污染,以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和财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出发点。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整体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18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i总书记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大精神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坚持积极服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形成“政治生态持续完整、转型发展持续强劲态势”,着力打造“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先锋队”,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坚决为三大战役打好基础: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准确脱贫,防治污染,以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和财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出发点。 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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