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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7年12月1日起,包括我省在内的9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1月是水资源税费改革的第一个征收期。1月10日10: 00,运城市垣曲县开具了我省第一张水资源税票,并入库征收全省第一张水资源税7342元,标志着省地税局在水资源税费改革后成功启动征收工作。随后,全省各地都完成了纳税申报和入库工作。目前,我省共有4917名水资源税纳税人首次申报,申报税额30139.99万元,实现了水资源费改税的良好开端。
为确保我省水资源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水资源税费改革实施办法》(晋[2017]60号),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资源税费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有序衔接、转移税费、注重调控”的原则。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一般工业和特殊工业用水、过度开采区和非过度开采区用水等。,并确定我省水资源的征税标准,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负担,也不增加一般工商企业正常生产用水的负担。同时,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对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超计划(定)用水实行地下水双重征税;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殊行业的耗水量被征收高额税。
水资源税费改革是国家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具体改革政策之一。全省地税系统提前部署,积极做好水资源税费改革准备,将水资源税费改革作为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12项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首的水资源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工作方案》,扭转了建设周期,组建了班子, 确定了9个方面的32项具体任务,与财政部、水利部密切配合,制定了配套措施,开展了税源调查。 在2017年12月1日改革正式实施的关键阶段,全省地税系统组织了以“改革倒计时、地税行动”为主题的水资源税费改革“零行动”,并加入水利(水务)部门深入重点企业。2017年12月1日零时记录水表读数,实现“计费”水量向“计税”水量转变,启动水资源税费改革实施,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为了做好企业调研服务,省地税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太原市自来水公司进行座谈调研,实地检查改革进展情况。省地税局改革小组多次深入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等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各级地方税务部门结合“万名税务干部为企业服务”行动,深入到水资源税费改革重点企业挨家挨户,现场宣传改革政策,提供纳税指导,增加企业关注度,确保税费改革政策顺利衔接。为了保证改革政策的准确实施,省地方税务局在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开展了4次水资源税专项培训,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组织了地方管理人员培训,全省培训人数超过4200人。同时,我们做好了对纳税人的培训和辅导工作。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共培训纳税人4530人,实施“家政服务”制度,为水资源税费改革企业提供点对点辅导。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分配到人,保证申报顺利。
我省改革实施办法出台后,省地税局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抓住了行动、时间和进度。元旦期间,对水资源税申报制度进行了反复测试,组织纳税人尝试填写初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前在实际申报前做好准备,确保万无一失。正式征收后实行每日申报制度,当日统计上报累计申请人数、申报金额、申报率、开票金额,狠抓各地水资源税申报工作,确保第一个月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在改革过程中,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不断宣传税法。通过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新闻媒体等。,从保护水资源、促进节水、建设生态文明的角度,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和税收职能,及时宣传政策要点和适用税率,帮助企业准确计算税额,尽快适应新的税制,努力形成良好的改革环境。
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运用税收刚性手段,遏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鼓励地表水利用,有效调整用水结构,促进水资源综合节约和循环利用,保障子孙后代用水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成为资源型省份和严重缺水地区,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引导企业节约用水,促进社会绿色发展,为全面推进全国水资源税费改革积累经验,是我省的重要举措。(王小华)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平稳运行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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