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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通报,为适应建设用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快速增长,我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政府资金为导向,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委托建设,先建后补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工商资本和土地整治专业机构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规范有序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目的是完善土地整治的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整治投资、实施方式和方式的多元化,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加动力,提高土地整治水平,增加耕地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范围包括:开发适宜的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综合整治适宜水土的沟壑地,剥离和再利用建设占用的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搬迁村的土地复垦,闲置和枯萎宅基地的整治和振兴,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复垦,采煤塌陷区的治理。新增耕地或升级改造后的耕地,作为占用补偿平衡指标,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用补偿平衡,优先用于重点建设项目。盈余指标与全省补偿进行交易,有效解决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实现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双赢。(张小敏郭锋)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土地整治模式迎来变革——社会资本可投资参与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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