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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消息来自晋城市环保局。为进一步明确煤化工企业环境改善和改造的要求,确保晋城市所有煤化工企业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治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下发了具体改造内容,规定了改造完成时间。各煤化工企业应根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并在5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未达到改造要求的,将责令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停产整顿。 近日,晋城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煤化工企业环保改造的通知》,明确了重点煤化工企业的具体改造内容。通知要求煤化工企业主要通过工程措施完成以下改造:积极开展传统间歇气化工艺改造,彻底解决气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吹风气、气化渣、气化除尘器细灰等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开展烟气增白、燃煤锅炉、三废混燃炉、吹风气回收装置等深度处理。应采取控烟控温等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彩羽等现象;将沼气循环冷却水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站废水池围起来,将收集的挥发性废气焚烧净化,将沼气底泥压滤后半封闭暂存。对气化用循环水冷却塔进行水蒸气处理,从改变冷却方式到尾气处理,并采取净化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净化、压缩和排放的空气和变换气脱硫闪蒸蒸汽和脱碳工艺vocs的回收和处理;尿素造粒尾气应进行处理,大颗粒尿素造粒机粉尘回收装置应定期维护,必要时应升级标准,提高回收效率;没有全封闭煤、灰等堆场和输送系统的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抓紧实施全封闭工程。 据了解,所有煤化工企业应在5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未达到改造要求的,将责令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停产整顿。(程)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晋城加快推进重点煤化工企业环保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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