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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清明节期间,全省共接到警情3.7万起,同比下降9.5%;受理刑事警察案件508起,同比下降11.7%;全省所有道路不存在大规模、长期的交通拥堵;全省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墓地、墓地、旅游景点等拥挤的地方秩序井然。 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和多警种街道巡逻,增加巡逻密度,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省公安交警部门及早部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对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严格管理道路秩序,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加强消防工作,省公安厅部署省公安消防队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细化保障措施,全面组织开展祭祀场所和人口密集地区消防安全检查,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制度,公安干警和协警坚守岗位,文明履职,无私奉献,为全省人民营造了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李欧梵)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清明节期间山西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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