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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省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起,将山西电网一般工商电价下调1.59美分/千瓦时,进一步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两项措施实施后,实体经济能耗成本可降低约6.19亿元。 通知指出,我省一般工商销售价格每千瓦时下降1.59点,山西电网一般工商输配电价格每千瓦时同步下降1.59点。降低销售价格,即直接降低用户电价,可以有效保证政府定价的实施,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降低输配电价,即降低电网企业收取的“过网费”,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省电力市场的交易规模。在目前相对宽松的供电环境下,鼓励用户和发电企业通过自主谈判和市场竞价降低电费。 完善两部制电价体系,进一步提高两部制电价体系的灵活性。未来两部制电力系统用户可以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求支付基本电费,也可以选择按实际最大需求支付基本电费,有利于企业优化调整生产结构,更灵活地安排生产计划,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可以进一步减轻基本电费负担。 同时,全面清理和规范电力转让环节的各类涨价行为,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重点清理和规范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除国家规定的销售价格外,向转电用户收取的各种加价。(王龙飞)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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