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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全省各级12315家机构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205件,其中受理投诉2924件,同比增长46.49%,为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63.52万元。 在受理的1794起商品投诉中,排名前三的热点依次是交通、服装、鞋帽和家居用品。在接受的1130起服务投诉中,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院和洗浴服务是最大的投诉。4月,全省各级12315家机构接到举报418起,主要违法活动集中在无照经营活动、侵犯消费者权益和违法广告活动。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反复筛选对比,选择正规、信誉好、可靠的商场购物,购买前要了解商品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另外,消费证明是购买商品的证明。消费者购物时必须索取并保留发票或收据,并仔细核对价格和数量,以确保信息准确。(徐晶晶)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全省12315四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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