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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5月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省检察院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旨在为建设美丽山西、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h/】据悉,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公益诉讼在我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广,利用公益诉讼权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本次专项活动将重点关注我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侵权案件,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既要做好办案数量,又要做好办案质量 要围绕省检察院通报的工作范围,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在办案中,要立足于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促进公益损害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要加强案件后的后续研究,立足当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全面梳理这些领域的普遍性和典型问题,深入研究案件的根源,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提交党委参考决策,促进根本政策的形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和蔓延 据统计,2017年7月至今年3月底,山西省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1起,主要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四类案件 (辛戈) 部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开启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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