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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组公布,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四大项收入全面增加,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收窄。 【/h/】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在全国有贫困县的22个省(市、区)中排名第六,排名前移11位。 中部六省中,比河南高2.1个百分点(9.6%),比湖北高1.3个百分点(10.4%),比安徽高0.6个百分点(11.1%),比湖南高0.5个百分点(11.2%),比江西高0.4个百分点(11.3%);与周边五省相比,山西与河北并列第二,比河南高2.1个百分点(9.6%),比陕西高1.2个百分点(10.5%),比内蒙古低2.1个百分点(13.8%) 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945元,比上年增长9.7%,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4.0%,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0个百分点 净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4元,同比增长10.2%。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23.5%,可支配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 其中,第一产业收入498元,比上年增长10.9%;第三产业收入124元,增长13.0% 房地产净收入增长迅速 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43元,比上年增长25.9%。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6%,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 财产性净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分红收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金,分别比上年增长30.4%和1.4倍 转移净收入贡献最大 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益731元,比上年增长15.1%。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9.0%,可支配收入增长4.6个百分点。净转移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1.2%,比上年增长0.9个百分点 部门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速居中部六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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