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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省人社部门提醒,6、7、8月份高温作业的工人切记领取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每人每月240元 在“三伏天”,气温高,气压低,风速小,要注意防暑降温 然而,仍然有工人在“三天”内不得不在户外工作,例如在建筑工地上户外工作的农民工和在室内工作的消防员 【/h/】根据规定,高温工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那么,多少热量算高温呢?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已明确,结合山西省的气象特点,每年6、7、8月份,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35°C以上)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如果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包括33℃),则应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h/】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中的三大误区【/h/】近年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监察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往往存在三大误区 一种是用绿豆汤等实物来抵消高温余量 比如合格员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也就是每人每月300元,似乎超过了240元的标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总队明确表示,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用于抵消高温津贴 【/h/】二、考虑员工高温工作几个小时,不发高温津贴。 例如,企业检验人员大多在空转运室工作,很少去高温环境进行检验 因此,公司认为,公司的检查员不享受高温津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总队明确表示,企业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企业应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无法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企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不能在最低工资标准中计算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后,太原市柳城区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达到1700元 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虽然公司福利不好,但是已经给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已经统计,员工工资已经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括加班费、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允许。 企业将高温津贴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声称自己的工资已经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h/】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明确表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此外,山西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加强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 (杨静黄尧) 部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不能把高温津贴算入最低工资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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