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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防止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合法、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最近,我省发布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在全省各类粮食购销、储存、加工和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在一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省粮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首先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然后在30分钟内提交书面信息。 应急预案规定事故信息应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事故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及风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我省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置为一、二、三级: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去联系、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安全,或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启动一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去联系、被困或危及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响应;发生造成1-3人死亡、失去联系或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响应。 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食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检查,了解并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总部报告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张婷)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出台《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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