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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融案件相关法律文书送达难已成为制约金融债权有效实现的瓶颈之一 为进一步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山西银监局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银行业实际情况,发布了金融案件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预确认制度。相关通知,通过合同约束解决交货难的问题, 【/h/】根据山西银监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完善合同约定,明确法律后果。与借款人、担保人、担保人等签订合同时。,他们应该在合同中规定对方的确切而详细的法律文件。地址是纠纷发生后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合同履行发生变化时,对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未发出书面通知,则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的服务地址仍为有效地址 同时要求以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字体或明显标志提示相关法律后果 【/h/】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山西银监局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前,运用合法有效的手段,充分掌握涉及诉讼和案件执行的客户的信用信息,并作为提供信用、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的重要考量,充分发挥债权文书强制公证的法律效力。 提供服务后,需要动态掌握影响客户偿付能力的各种风险因素,及时记录对应方的地址变更等重要信息 如果发现客户地址变更等重大变更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或未按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应严格执行内部问责程序 【/h/】此外,通知还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基层银行监管部门加强工作协调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法律合规、信贷审查、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进一步完善机制和流程,加强风险防控,要求市银监局积极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法律适用。积极依法维权,加强银行监管、法院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方联动,促进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完善 (张震) 部门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银监局助力提升金融债权实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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