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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方面控制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问题。个人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和区域非法拉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是此次治理的重点。综合治理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底。 综合管理侧重于四个方面:一是电动车生产单位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以及电动车关键零部件3c认证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生产单位对因使用不当容易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中文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说明。二、销售单位的相关证明是否齐全,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证明,是否有明确标注的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是否有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我省抽检判定的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是否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否存在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等相同或类似标志的情况。三、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电动车、非法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旧电动车、旧电池,有关单位是否会将回收改装后的电动车、旧电池重新投入流通使用。四、居民委员会是否制定并公布《居民防火公约》,是否组织基层电网力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为电动汽车修建集中收费停车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进行消防检查和巡查,是否设置禁止性和警示性标志,是否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公民个人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以及他们是否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地方和地区非法拉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综合治理期间,如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严格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王龙飞)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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