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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学习普及“枫桥经验”指示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示15周年。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高全省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牢牢把握新时期“枫桥经验”的精髓,提高能力,创新机制,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不矛盾、不事故、不缺服务”的目标。新时期,“乔峰经验”正成为引领我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新动力。 《指导意见》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坚决抗击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十分艰巨。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提高省内城乡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更是刻不容缓。当前,学习和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推进我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就是要完善“三个模式”,增强“四种能力”,深化“四种机制”。 完善“三个模式”主要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完善群众自治,强化法治,依靠“三治合一”模式实现治理方式多样化;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联动”模式,实现动态治理过程。 提高“四个能力”主要是提高调查解决矛盾纠纷和促进人民群众的能力;提高基层网格化管理能力,凝聚人民力量;提高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人民安全的能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深化“四个机制”主要是:加强特殊群体结合,依托群众防治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岗位、队伍和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深化心理咨询机制;以推进综合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实战平台,深化平台运行机制;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或综合管理中心,强化城乡社会化服务功能,开展个性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深化社区服务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率先抓全局,确定全省10个县(市、区)、100个镇(街道)、1000个村(社区)为新时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试点地区。要把学习宣传新时期“乔峰经验”与党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除恶除恶工作,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注重创新,创造特色,因地制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群众需求、符合时代要求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陈)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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