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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来自省质监局的消息称,我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出台了《推进环保领域质量监督业务实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和监督职能,促使涉及环保要求的生产许可企业在受理时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有严重环境违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禁止进入市场,并予以限制或取缔。

根据《方案》,我省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落后、能耗高、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被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存在严重环境违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并予以限制或禁止。同时,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取消因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工业企业。

此外,我省将对不信任环保的企业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山西省名牌产品和政府质量奖评选中,我们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惩戒行动,以环保为申报条件,共同推动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山西省质量奖申报阶段,以“近三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申报参选的必要条件,在质量奖提名推荐阶段,设立征求当地环保部门意见的环节,由环保部门把关,促进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省质监局将有效发挥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对本省生产区域的汽车油品、汽车尿素、商品煤等环保相关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开放”方式,确保监管抽查覆盖率不低于30%,监管抽查数量不低于2000批,监管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后处理工作完成率不低于95%,以外压促内生。(赵薇)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环保违法失信企业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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