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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3日至4月28日,我省环保督察“回望”,晋中、吕梁两队对两市开展督察“回望”,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月3日和7月5日,督学分别被送回两个城市。 检查人员表示,自2017年中央和省级环保检查员以来,两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各级各部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宣传和问责力度明显增强,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同时,检查人员指出,经过不懈努力,两市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晋中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保压力传递不到位,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对环保重视不够,个别县区党委政府“党政一责、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重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检查人员反映的部分问题尚未按期整改。晋中市由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每天有1.5万多吨污水直接排入渭河,平遥县禁止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未按期完成;三是环境管理不严格细致,部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不到位,渣土车管理不严格,城市扬尘控制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第四,阳煤集团西阳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严重。公司电石渣未按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在厂区内非法堆积达15.5万吨。一些危险固体废物已经储存一年以上而没有处置。 吕梁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党委和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不真实,党政同等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改推广不力。信、信等部门在传统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监管。住建部门和市城管中心都在进行污水处理和施工扬尘控制。其他方面进展缓慢,控制力度较弱,道路、交通、交警部门对道路扬尘问题监管不力;三是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整改落实不严、不实。上报已完成整改的17项任务中,有9项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散污”企业整改不彻底。部分重点整改任务推进缓慢,整改不符合时间进度要求。 检查人员要求,两个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各种环境问题的整改,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督查组还将发现的13个环境问题按规定移交给当地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并上报省监察委员会和组织部进行监督。(程)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省环保督察组向晋中、吕梁反馈“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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