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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从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获悉,山西省“四新”中小企业于2018年开始申请,申请推荐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四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形态发展特征(一个或多个特征)的中小企业。申请山西省“四新”中小企业评估必须符合两个共同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两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工业企业年经营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者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6%。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
经认定的“四新”中小企业可推荐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和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还将开展后续服务,依托山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帮助“四新”中小企业解决政策咨询、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诊断、人才培养、市场开发、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金帅妮)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2018年度山西省“四新”中小企业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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