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36家部门联合惩戒,100余项惩戒措施
本篇文章547字,读完约1分钟
4月12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化联合纪律处分解决实施困难”新闻发布会。省委常委、省高院常务院长丁毅代表省高院、孙洪山,就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向与会媒体做了详细介绍。 据报道,《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指导思想、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加强联合处罚、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亮点。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更新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需要将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推送至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实时信息共享。 《实施意见》还围绕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工作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信用、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高消费和相关消费、协助查询、控制和退出限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刑事处罚等11个方面界定了37项具体纪律措施,其中有100多项实际联合纪律措施。涉及的领域也非常广泛,涵盖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惩戒措施都极具威慑力。 据报道,有36个省级部门具有《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联合纪律职能。可以说这是全省最全面的惩戒措施,参与部门最多,联合惩戒失信最广泛的文件。(张) 部分
标题:[要闻]36家部门联合惩戒,100余项惩戒措施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