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将记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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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来自省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消息。从今年起,总局将尝试为省级机构建立法人失信档案,并将法人失信情况记录在档案中,在网上公示。
据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失信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的事后监督,加快我省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基于信用的事业单位监督新机制。事业单位法人未按照规定报送和公布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具备开展具体业务活动所需的资质或者仍在开展活动,抽回启动资金的, 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事业单位印章,违反规定接受或者使用捐赠、资助等不可信行为,将记入不可信档案。
事业单位法人被记入失信档案的,登记机关暂停其法人登记,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信用修复前,其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注册为其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将纳入本机构的登记档案。将督促不可信主体限期整改和修复信用。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单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在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机构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推送至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高建华)
标题:[要闻]山西: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将记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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