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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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发布了《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实施办法》。为提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服务能力,规范办理提前退休行为,今后将实行参保单位和政府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我省已明确,各参保企业应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出具并填写《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由企业汇总。填写《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花名表》,由企业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在企业办公室公示。有条件的还应在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并将公示照片形成电子文件和公示表格备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受理投诉电话。 同时,我省建立了问责机制。非法办理特殊工作、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应列入严重失信责任人名单,并实行联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齐泽平)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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