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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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是否健全,多元化解读是否占政策解读总量的70%以上,政务舆情应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是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近日,我省发布了《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将八项内容纳入考核标准,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项, 《办法(试行)》还明确了四类加分和七类扣分 谁将接受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于一个评估年度,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确定考核目标时,应列出具体被考核单位 【/h/】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政府舆情应对、监督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以及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政务公开考核以百分制为基础,具体评分标准在当年政务公开考核计划中确定 为了突出重点,争取实效,《办法(试行)》列出了三个“尽量不考”,即可以考也可以不考,尽量不考;如果数据真实性难以验证,尽量不要测试;如果获得认证材料的费用太高,没有必要,尽量不要参加考试 【/h/】《办法(试行)》明确了四类加分和七类扣分 其中,因政务公开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省部级表彰(累计);因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被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报道,受到省领导表扬,或在省会议上被点名;连续三年政务公开考核成绩优秀,在省或市政务公开会议或培训会议等场合进行过经验交流和发言。,并将被给予适当的分数 因被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共平台出现严重低级错误被通报或造成广泛负面舆论的;政府网站、新政府媒体存在严重安全漏洞、非法链接或泄密事件;因政策解读、公众关注回应不及时、负面舆论不当等原因,在当年政务公开考核总分基础上扣10分。 【/h/】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政务公开不按规定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投诉人或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违反政务公开纪律和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 (杨文俊) 部门
标题:[要闻]山西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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