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经济林立法 开全国先河
本篇文章2131字,读完约5分钟
5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三次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
经过两次审议和多次修改,我国第一部关于经济林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终于形成了近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二级督察高倩表示。
解决发展问题,实现经济林均衡、充分发展
山西是典型的黄土高原内陆地区,经济林种植既有独特的自然条件,又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观,坚持“青山绿水、金山银山”的原则,全面推进经济林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这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战胜贫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我省经济林产业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足的问题。缺乏对经济林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和科学有效的规划指导。许多地方经济林产业发展盲目,难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导致水果便宜、伤害农民的问题。果农没有大丰收,生产经营积极性严重受挫。同时,也存在着规模小而分散、管理粗放、水果合格率低等问题。传统优势面临严峻挑战,经济林产业发展受到诸多制约;资金投入少,质量和效率难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经营风险的能力严重不足;R&D林果科技水平和推广水平不高,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加工各种经济林和特色产品的示范园区少,管理水平高,开发质量高,不足以带动和示范周边人;经济林产业环节不完善,水果贮藏加工转化水平低,导致水果附加值低,综合效益差,难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绿化的目标;国内外市场优势产品品牌少、知名度低、市场竞争力弱、影响力不足、市场份额低。
"发展经济林的立法是解决当前经济林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省林草局局长莱昂介绍。
两次审议,多次修改,最后定稿
《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是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非常重要且具有创造性的地方性法规。
省林草局局长莱昂表示,根据立法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了由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立法进展情况邀请相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学者参加。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带队到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新疆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提出了领导起草法规的指导意见,为法规(草案)的起草、制定和颁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以国家《森林法》、《种子法》、《气象法》为立法依据,立足我省经济林发展实际,参考相关省市经济林相关立法文本,结合省内外研究成果,抽调相关机构的林业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经济林专家集中研究撰写《条例(草案)》。
此后,《条例(草案)》多次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农业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分三次下发到市、县(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广泛组织相关部门和经济林主管部门。部门讨论修改,认真研究,部分采纳各地各单位意见;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审查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反复修改完善法规草案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形成法规草案(送审稿),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查和修订。深入基层调研,赴新疆调研,召开立法论证会,广泛征求省直部门和单位、设区市、社会各界意见。2019年11月,《条例(草案)》经省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同月召开的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步审查。
今年,《条例(草案)》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最终提交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重审通过。
增加绿色和增加收入将为农民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
经济林首先是一片森林,一棵树。经济林的健康发展必然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绿化。
同时,经济林不是普通的生态林,它具有增加收入的经济特性。因此,经济林的发展可以给农民带来有形的经济效益。
“发展经济林本身就是增加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高倩说:“条例的所有规定都将有助于摆脱贫困和致富。而且条例中还有更直接的规定: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增加贫困户收入。《条例》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林,促进农民变股东、资源为资产,保障农民利益,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条例中对专业合作社扶贫造林的支持,可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按贫困户一定比例建立。《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协商方式支持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取得绿化造林项目;我们可以通过向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参与经济林发展。这对于贫困户来说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退耕还林可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条例》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依法调整为退耕还林,可以作为经济林发展用地。对于贫困户来说,这项规定不仅可以享受政府的退耕还林补偿,还可以增加他们的经济林种植收入,相当于两个收益。如果在经济林搞复合经营,就是三倍收益。
“省委提出要在一个战场上打赢生态治理和扶贫两个战役。《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可以说是推动这两个战役胜利的有力武器。”高倩说。
标题:[要闻]山西:经济林立法 开全国先河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山西时报网是一个向世界华人提供山西省本地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山西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