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办好涉疫涉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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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正常的情况下,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复工生产受到阻碍 我省检察机关贯彻中央、高检、省委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四大检察院”齐心协力,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困难和问题,帮助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 6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服务担保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提高了地位,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专项活动的实施 年初以来,省检察院每周召开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下发《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安排专项活动 同时,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监管,推动专项活动继续深入推进 通过实地考察的形式,全省各级检察院深入到全省177家各类企业进行询问、宣传和解释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实现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 组织了网上问卷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424份,全面了解和掌握了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重点和切入点。 【/h/】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关于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法机关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的意见》,受理侵犯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06起,其中116人起诉69起;共审查逮捕侵犯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47起,涉及106人,逮捕93人 省检察院率先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签署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稳健办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企业复工复产,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h/】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理性、谦虚、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疫情的刑事犯罪,严惩妨碍恢复工作和生产的犯罪。检察机关提前介入91起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共106人,逮捕18人,起诉22人,起诉25人,涉案私营企业员工26人依法决定不起诉 积极推进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依法保护企业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清理出35起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其中,涉及民营企业的24起重点刑事案件已被归类核实,各类“挂案”清理完毕。15件 改进办案方法和手段,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严格审查逮捕必要性,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涉及私营企业八人的决定,为私营企业业务发展卸下“包袱”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服务职能作用,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便利 省检察院组织编写了15万多字《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及政策指引》,向各级工商联和各类企业赠送8000多份 牵头起草会议签署了《省检察机关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处工作办法》。通过在各级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处,建立轮岗工作机制,聘请“押运私企”的专门监督员,加强检察机关。联系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对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有更深更广的了解,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法律服务 全省检察机关在深入一线,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复工复产的各种障碍的基础上,主动拓展检察职能,就办案中发现的业务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行政管理、司法衔接等问题深入企业。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合规经营,促进问题协调解决 (邓伟强)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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